1/15/2006

沒什麼意義的爭端...

本來我有個朋友 我跟他打賭說
如果他可以在這即將結束的學期裡.
交到女友,
那麼我跟我室友5個人就合夥請她們去吃上合屋

但是, 錯就在, 我沒調查清楚, 上合屋的價錢...
所以等到後來知道是1.5k時,
大家變的有點卻步
所以只給了1000...
問題就出在這裡了.

有個出資人,
覺得1k也是可以吃上合屋, (宵夜...)
不准當事人把1k另作其他用途.
爭論就由此而起...

阿不過在我看來是沒什麼,
所以我就跟雙方說了...
這事情我做主,
有事找我...

不過我想... 應該是到此結束啦.

Comments:
5個人合出NT$1500?
上闔屋是很貴...但是真的有比較好吃嗎= =?
 
我就是印象中覺得不怎麼好吃... 所以以為只要1000就可以兩個人吃了 @@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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